离婚也应自由何必加大难度
——阳宝
全国人大代表、西南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运行部副部长黑新雯9日表示,现在离婚手续太简单,是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她建议修改《婚姻登记条例》来增加离婚的难度,规定离婚时增加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婚姻调解书。(3月10日《重庆晚报》)
黑新雯代表建议增加离婚难度,据说是基于离婚率上升的现状(去年我国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有171.3万对,比上年增长10.3%)。她建议将离婚的程序复杂化、让办理离婚的时间延长,或许是想让双方能有更多的时间慎重考虑,并寄望相关部门的调解能化解婚姻的危机。这个出发点倒并不坏,但是否一定要上升到修改法规的层面,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中国有一句老话:“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在某些人的眼中,离婚似乎终归是不太好的,所以只要还有挽回的余地,总要设法劝说人家“圆满”。但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婚姻质量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加上社会交往范围不断扩大等因素,对配偶自然也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率上升也就不足为奇了,也可以说是人性张扬的必然要求。
新浪网昨日就“应不应该加大离婚难度防止冲动离婚”组织观点PK,超过六成的网友投了反对票。理由比较集中地表现为:离婚最主要的原因不是程序简化,而是感情破灭;离婚也是婚姻自由,没必要靠法律手段来维持一段婚姻;更有网友提出“不如加大结婚的难度,防止冲动结婚”……
这就是了,离婚无非是从法律意义上解除夫妻的婚姻关系,它本身没有褒贬、属于中性词。一对夫妻能够举案齐眉、白头到老固然是幸运的,但哪怕最终劳燕分飞、婚姻破裂也未必就一定是不好的。
《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对于有些人来说,自由离婚不仅是他们享有的权利,有时候更成为一种解脱———离婚只能说是一次婚姻的失败,而离不掉可能成为一生的失败。如果让他们害怕繁琐的离婚手续而苟延残喘地继续在一起生活,这样的婚姻又能有什么幸福感可言呢?
“加大结婚难度”虽是戏言,却提醒人们要慎重对待婚姻。有学者说“理想的婚姻应该始于激情,然后被赋予责任和承诺”,这对于夫妻双方是相辅相成的,长久而稳定的婚姻关系需要两个人付出智慧用心经营。
最后,还是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更愿有情人能够白头偕老!


